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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者权益须知

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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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基金投资在获取收益的同时存在投资风险。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基金的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二)基金与股票、债券、储蓄存款等其它金融工具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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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的分类

1、依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和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2、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基金。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但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例不符合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规定的为混合基金。这些基金类别按收益和风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即股票基金的风险和收益最高,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和收益最低。

3、特殊类型基金

(1)系列基金。又被称为伞型基金,是指多个基金共用一个基金合同,子基金独立运作,子基金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的一种基金结构形式。

(2)避险策略基金。是指通过一定的避险投资策略进行运作,同时引入相关保障机制,以在避险策略周期到期时,力求避免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本金出现亏损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3)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通常又被称为交易所交易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s,简称“ETF”),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isted Open-ended Funds,简称“LOF”)是一种既可以在场外市场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又可以在交易所(场内市场)进行基金份额交易、申购或赎回的开放式基金。

(4)QDII基金。是一种以境外证券市场为主要投资区域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可以用人民币或美元等外汇进行认购和申购,在承担境外市场相应投资风险的同时获取相应的投资收益。QDII基金与普通证券投资基金的最大区别在于投资范围不同。

(四)基金评级

基金评级是依据一定标准对基金产品进行分析从而做出优劣评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时,可以适当参考基金评级结果,但切不可把基金评级作为选择基金的唯一依据。此外,基金评级是对基金管理人过往的业绩表现做出评价,并不代表基金未来长期业绩的表现。

本公司将根据销售适用性原则和投资者适当性原则,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

(五)基金费用

基金费用一般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基金投资者自己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和基金转换费。这些费用一般直接在投资者认购、申购、赎回或转换时收取。其中申购费可在投资者购买基金时收取,即前端申购费;也可在投资者卖出基金时收取,即后端申购费,其费率一般按持有期限递减。另一类是在基金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信息披露费等,这些费用由基金承担。对于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的货币市场基金和部分债券基金,还可按不高于2.5‰的比例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一定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46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三)依法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六)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七)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八)基金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基金投资风险提示


(一)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者认、申购基金时,应详细阅读所认、申购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以及《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权益须知》(或:资管合同、投资说明书和风险揭示书),并知晓内容。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都有可能导致本金损失。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超比例申购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另一种风险,即当基金单一投资者比例超过基金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全额申购成功。

(三)基金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本公司承诺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旗下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五)本公司将对基金投资者的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并深入调查分析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基于投资者分类、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推荐相应的基金产品。投资者应当在了解产品或者服务情况,听取本公司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表明对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服务内容及收费方式


本公司向基金投资者提供以下服务:

(一)对基金投资者进行投资者分类。

(二)对基金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

(三)对基金产品和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四)向基金投资者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五)基金销售业务,包括基金(资金)账户开户、基金申(认)购、基金赎回、基金转换、定额定投、修改基金分红方式等。本公司根据每只基金的发行公告及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其它相关公告收取相应的申(认)购、赎回费和转换费。

(六)基金投资咨询服务。

(七)基金净值、分红提示、交易确认等短信服务。

(八)电话咨询、电话自助交易服务。

(九)基金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

(以上服务内容均为免费)


基金交易业务流程   


(一)个人投资者直销柜台业务流程

1、开户流程

1) 填妥《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个人)》;

2) 填妥《开放式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个人)》;

3) 填妥《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4)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5) 指定的客户本人银行卡原件;

6) 如需开立关联沪深两市股票账户的中登基金账户,须提供相应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原件;

7) 我司及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2、交易流程

1) 个人投资者填妥并签章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2) 每份申请表仅可办理一只产品的一项交易类业务(撤单申请除外),如需提交多笔交易申请,请按申请内容分表填写;

3) 如需撤单,请在原申请表上勾选“撤单”,并填妥相应内容后再次提交;

4)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或证明该账户已划款的证明文件,划款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必须与预留信息一致;

5) 个人投资者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预留银行账户原件(如有经办人还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6) 如需经办人办理交易类业务的,需出示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7) 我司及注册登记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3、专业投资者申请/转化流程

1) 填妥《专业投资者申请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 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存款证明》或银行工资入账流水单(加盖银行业务章)、覆盖三年收入信息的《员工收入证明》(加盖公司公章)、金融产品对账单或资产证明(加盖产品管理人业务章);

4) 还需提供下面材料之一:

① 两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加盖出具机构业务章的交易流水或交易对账单;

② 具有两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③ 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或行业协会备案/登记的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④ 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任职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⑤ 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律师(加盖公司公章); 

5) 如为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还需要填妥《普通投资者转专业投资者专业评估问卷》;

6) 我司及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4、变更账户资料流程

1) 填妥《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个人)》,写明所需变更内容;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预留银行卡原件;

3) 变更银行信息另需提供新银行账户原件,如原预留银行账户已销户或挂失,另请提供由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4) 变更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时,须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原证件类型及号码的证明文件及新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 我司及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5、销户流程

1) 填妥并由投资者本人签章的《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个人)》,并勾选交易账号销户或基金账号销户;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预留银行卡原件;


(二)机构投资者直销柜台业务流程

1、开户流程

1) 《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

2) 《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有实际账户控制人还须提交《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3)  最新年检法人营业执照、最新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已使用新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开户的机构,只需提供新版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4) 《开放式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机构)》,如需购买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须提交《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机构)》;

5) 如需开通传真交易,另须签署《传真交易协议书》;

6) 《预留印鉴卡》;

7)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8) 指定的同名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此账户的《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

9)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和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10) 如需开立关联沪深两市股票账户的中登基金账户,须提供相应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复印件;

11) 企业年金产品开户需提供年金确认函、信托产品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通知、年金或信托产品托管合同、投资管理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托管协议、资产管理协议、理财产品说明书等首末盖章页及相关条款页复印件;

12) 如产品户须通过托管人办理开户,托管人也须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13) 我司及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14) 办理投资者分类时已提供的材料无需重复提供;

15) 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交易流程

1) 《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2) 每份申请表仅可办理一只产品的一项交易类业务(撤单申请除外),如需提交多笔交易申请,请按申请内容分表填写;

3) 如需撤单,请在原申请表上勾选“撤单”,并填妥相应内容后再次提交;

4)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或证明该账户已划款的证明文件,划款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必须与预留信息一致;

5) 我司及注册登记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3、专业投资者申请/转化流程

机构投资者首次业务申请前,需填写《专业投资者申请表》,我司将根据申请结果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如投资者不填写《专业投资者申请表》,则将被默认为普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申请/转化流程详询我公司客服人员。

4、变更账户资料流程

1) 《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写明所需变更内容;

2) 变更银行账户信息另需提供新的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开立银行申请表》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3) 修改授权经办人信息另需提供《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及新指定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4) 修改机构投资者名称或证件资料另需提供新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他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机构名称变更通知书复印件(若为年金、信托产品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名称,还需提供社保、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出具的统一更改名称的批复函复印件);

5) 修改预留印鉴时另需提供《变更预留印鉴卡》;若原预留印鉴遗失,应出具加盖公章和法人印鉴的证明文件,并在《变更预留印鉴卡》上加盖公章;

6) 我司及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7)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账户类预留印鉴或公章。

5、销户流程

1) 填妥并由投资者本人签章的《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并勾选交易账号销户或基金账号销户;

2)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预留银行卡原件;

3) 最新年检法人营业执照、最新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已使用新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开户的机构,只需提供新版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4) 我司及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5)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以上业务受理并不表明投资人的交易得以确认,确认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可以拨打我公司的客服电话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上述流程仅适用于我公司直销柜台现场办理的情况,投资人到我公司各代销机构办理业务的流程应以各代销机构规定的业务流程为准。 

 

投诉处理和联系方式     


基金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部电话或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营业网点所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或投诉。对于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当日回复,不能及时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资者也可通过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证券业协会:    

网址:http://www.sac.net.cn    

传真:010-66575896    

电子邮箱 huizhang@sac.net.cn    

地址:北京金融街富凯大厦B座二层    

邮编:100140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    

网址:http://www.csrc.gov.cn/pub/shanghai/    

总机电话:021-50121020    

热线电话:021-50122014    

电子邮箱:shanghai@csrc.gov.cn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55号    

邮编:200135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本公司承诺投资者利益优先,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者提供服务,但不能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能保证基金的最低收益。投资者可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查询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核实本公司基金销售资格。

 

基金销售机构名称: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李琛

客户服务电话:021-60431122    

客户服务传真:021-80365197    

客户服务邮箱:callcenter@vstonefund.com    

官方网站:www.vstonefund.com    

邮寄地址:上海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2楼    

邮编:2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