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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小课堂】谁是您的“受益所有人”

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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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机构投资者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时,申请表单中都会被要求填写该账户“受益所有人”信息。

“谁开户当然是谁受益啊,为什么还要重复填写开户人信息?”

“为什么要我们提交股东信息,甚至是股东的股东信息啊?”

“受益所有人信息到底怎么填啊?"

相信很多机构特别是非金融投资者都有类似的疑问。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受益所有人”。希望直接上干货,实用简明,帮助机构投资者快速get受益所有人识别关键点,提高开户材料准备的效率。

一、受益所有人识别的背景

FATF(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2016年9月宣布加强落实有关法人企业透明度和受益所有权的国际标准。2017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要求义务机构要切实了解到非自然人的实际受益人信息,成为国内落实穿透识别受益所有人标准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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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益所有人识别的对象

并不是所有客户都需要被识别受益所有人,仅公司、机构及金融产品等非自然人客户需要被识别。义务机构应当根据非自然人客户的法律形态和实际情况,逐层深入并判定受益所有人,每个非自然人客户至少应判定一名自然人作为其受益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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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军队无需识别。

三、受益所有人识别的方法

投资者该如何正确提供受益所有人信息,提高开户效率呢?重点来了!义务机构会根据客户自身所属的类别,根据如下顺序进行依次穿透,直至判定到至少一个自然人为该客户的受益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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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项“直接或间接持有拥有超过 25%(含)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的自然人”如何理解,举2个例子帮大家秒懂。

例1:公司A前往基金公司开立基金账户,根据下图的股东结构穿透信息,公司A的受益所有人为自然人甲和乙:

——自然人甲为直接拥有超过25%(含)公司A股权的自然人;

——自然人乙为间接(75%*70%=52.5%)拥有超过25%(含)公司股权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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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公司D前往基金公司开立基金账户,根据下图的股东结构穿透信息,公司D的股东及上层股东中,没有符合“直接或者间接拥有超过 25%(含)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的自然人作为受益所有人;那么依次判断“人事、财务等对公司进行控制的自然人”是否为受益所有人;如果依旧不符合公司D的实际控制人实情,那么公司D高级管理人员就是该公司的受益所有人:

——自然人丙直接持有公司D 10%的股份,小于持股25%为受益所有人的判定标准;

——公司F间接持有公司D 18%的股份,不可能再出现间接拥有超过25%(含) 公司D股份的自然人,无需再继续穿透;

——国资委无需穿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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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益所有人信息的提供

非自然人客户自证:客户需要自行向义务机构提供受益所有人信息、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义务机构旁证:义务机构可通过公开可得的可靠信息对客户提供的受益所有人信息进行核实。如发现信息存疑,客户需提供补充材料。

“受益所有人”大致就这些事儿,总之“穿透”已成为反洗钱监管主旋律,以上精简实用版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