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2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引导投资者主动阅读定期报告,提升投资者客观分析能力,识别投资风险,让投资者愿意看、看得懂、能判断。本文摘录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梳理的《<读懂上市公司定期报告>问答手册》中财务篇内容,帮助投资者提升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能力。
1、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持有,以期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2、如何确认一项股权投资是否纳入“长期股权投资”?
一项股权投资是否纳入“长期股权投资”,主要看是否实现了“控制”、“共同控制”或者是“重大影响”。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子公司。通常,当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或虽然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具有实质控制权时,也说明投资企业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控制权,可以通过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判定:
(a)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
(b)根据章程或协议,投资企业有权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c)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这种情况是指虽然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表决权资本,但根据章程、协议等有权任免董事会的董事,以达到实质上控制的目的;
(d)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但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会议,从而能够控制其财务和经营政策,使其达到实质上的控制。
(2) 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共同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合营企业。合营与联营企业等投资方式不同的特点在于,合营企业的合营各方均受到合营合同的限制和约束。一般在合营企业设立时,合营各方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在所设立合营企业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必须由合营各方均同意才能通过。共同控制的实质是通过合同约定建立起来的、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共有的控制。
实务中,在确定是否构成共同控制时,一般可以考虑以下情况作为确定基础:
(a)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b)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
(c)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任命其中的一个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3)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联营企业。当投资企业直接拥有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此外,虽然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确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a)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并享有相应的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该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政策的制定,从而达到对该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b)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可以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为其自身利益提出建议和意见,由此可以对该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c)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有关的交易因对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经营具有重要性,进而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到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d)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有权力并负责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活动,从而能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e)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性技术资料。在这种情况下,因为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依赖投资企业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从而表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3、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包括成本法和权益法。
成本法核算的范围包括:
(a)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b)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
权益法核算的范围包括:
(a)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b)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按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的份额进行比较,如果前者大于后者,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如果前者小于后者,该部分差额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4、如何从年报中分析长期股权投资?
作为投资者在分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时,主要有以下两个要点:
一是要看长投核算方法及权益法和成本法的转换。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因各方面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其核算需要由一种方法转换为另外的方法,比如通过对被投企业增资或者减资以实现股权上的实际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也可以通过委托表决权的方式来调整控制。两种核算方法直接影响投资方的净利润,所以在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时,要关注其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式,尤其是上市公司转换核算方法时要重点关注。权益法向成本法的转变其实是“重大影响”向“实际控制”的变化。
二是要看长期股权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性。分析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时,需要关注被投资企业和投资企业主营业务的相关性。如果没有直接关系,我们就把这类资产视为非核心资产,警惕企业盲目多元化和跟风投资。如果有紧密关系,甚至是本身和投资方主营业务相同,那就需要将这项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核心资产,和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一起分析,其贡献的投资收益也视为企业的核心利润。
内容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读懂上市公司定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