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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投资者如何快速掌握定期报告的要点?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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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引导投资者主动阅读定期报告,提升投资者客观分析能力,识别投资风险,让投资者愿意看、看得懂、能判断。本文摘录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梳理的《<读懂上市公司定期报告>问答手册》中概述篇内容,帮助投资者提升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能力。

01  如何快速掌握定期报告的要点?

作为投资者,对定期报告的阅读、分析和研究,既要全面,又要抓住重点。投资者想要了解和研究的主要信息往往集中在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管理层讨论和分析、重要事项和财务报告这四个重要部分,抓住了这些部分的要点,投资者就可以对上市公司基本情况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其一,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部分,向投资者提供了上市公司的主要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诸如营业收入、净利润、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基本的财务数据和指标;

其二,管理层讨论和分析是对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报告数据、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以及报告期内发生和未来将要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的讨论与分析,以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其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可能的变化。

其三,重要事项主要涉及重大诉讼、担保等可能是公司未来正常生产经营的“隐患”的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东等承诺相关方做出的承诺事项、关联交易和并购等,这些事项可能对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是投资者揭开公司“美丽”面纱的主要信息来源。

其四,财务报告则包括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内容。在审计报告中,注册会计师就定期报告本身编制时是否规范、所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向投资者提供了一份专业的报告,是投资者从定期报告中发掘有价值线索的关键。投资者初步了解以上内容后,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大致确定该定期报告是否有进一步详尽、认真分析的必要与价值,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阅读效果。

02 什么是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是上市公司“预先”披露业绩的两种方式,是在定期报告披露之前,上市公司对报告期的业绩提前进行预告或报告,目的是在正式财务报告披露之前,向市场和投资者传递公司的业绩变化情况。投资者可以在每年年初,关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看上市公司是否对上一报告期的业绩作出业绩预告或快报。

业绩预告是对公司当期业绩的“预测”。因为是预估,上市公司发布业绩预告往往是一个区间值,譬如归母净利润下限至上限,净利润增速的下限至上限,且数字的准确性无法完全保证。根据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如果出现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者业绩与上年度相比上升或下降50%,或者实现扭亏为盈,或者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等情形时,应当进行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是上市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结束后、定期报告公告前,初步披露主要会计数据和经营指标,其字面意思突出一个“快”字。相较业绩预告而言,业绩快报能呈现较准确的数值,可以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

03  什么叫“预亏”、“预盈”、“预增”、“预减”?

上市公司在披露业绩预告时,需要在公告中披露具体的盈亏数值。同时,为了便于投资者获取信息,部分公司也会在公告标题中包含定性的表述,如预亏、预盈、预增、预减等。“预亏”是指上市公司预告当期发生亏损;“预盈”是指上市公司预告当期扭亏为盈;“预增”是指上市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上升;“预减”是指上市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下降。

预亏、预减和预盈、预增具有相反的含义,前者通常说明公司的业绩出现亏损或者同比下滑,后者则表明公司出现盈利或同比上升。上市公司通过及时披露公司的经营以及盈余信息,可以降低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前释放业绩风险或利好消息,减少定期报告披露时公司股票价格的剧烈波动,投资者也可以相应进行风险规避或作出投资决策。

04  定期报告的“保真”要求是什么?

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定期报告是最重要的信息披露文件之一。为了使信息披露制度发挥应有的功能,需要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披露行为制定一定的标准和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定期报告的“保真”要求,是指披露定期报告时,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上市公司应当披露。上市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异议时,应当遵循审慎原则,其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责任不仅因发表意见而当然免除。

05  不同板块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哪些差异?

沪深交易所不同板块的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编制中,都要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的规定。

总体来看,不同板块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是相同的。但考虑到不同板块的特点,定期报告也存在一些差异。如科创板、创业板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相应地,上市时未盈利的创业板、科创板公司,在实现盈利前,应当提示未盈利的情况,披露尚未盈利的原因及影响,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经营活动面临的重大风险等。再如所有板块的上市公司在披露行业情况时,都需要披露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情况,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等内容。除此之外,创业板公司还应当结合所属行业的特点,针对性披露技术、产业、业态、模式等能够反映行业竞争力的信息,科创板公司还应当结合所属行业的特点,针对性披露科研水平、科研人员、科研投入等能够反映行业竞争力的信息。

06  同时在境内和境外市场上市的公司,其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有哪些特殊的要求?

随着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一家公司同时在境内外多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情况越来越多,如工商银行同时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东方航空同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百济神州同时在纳斯达克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对于同时在境内和境外上市的公司,原则上应同时遵守多个上市地对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的要求。实践中,如果境外证券市场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要求与境内规定不同,应当遵循报告内容从多不从少、报告要求从严不从宽的原则,并应当在同一日公布年度报告。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及其衍生证券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应当同时编制年度报告的外文译本。

07  哪些信息可以在定期报告中豁免披露?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将所有具有重大性的信息向公众投资者披露,但在特殊情况下,上市公司可以豁免披露部分信息。如由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导致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规定的某些信息确实不便披露的,公司可以不予披露,但应当在定期报告相关章节详细说明未按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进行披露的原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公司应当披露。同时,上市公司在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保密信息。

内容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读懂上市公司定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