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9
打击洗钱犯罪事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质量发展和双向开放,必须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
一、洗钱严重危害国家安全、金融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依法严厉惩处
洗钱是犯罪分子为掩饰、隐瞒犯罪收益的真实性质与来源,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进行清洗使其在形式上合法的活动。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以及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构成洗钱罪。
洗钱作为各种严重犯罪的衍生犯罪,客观上为犯罪分子隐藏转移违法犯罪所得提供了便利,为犯罪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和动力,助长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对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洗钱与电信诈骗、非法集资、互联网犯罪等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交织在一起,严重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此外,洗钱助长和滋生腐败,削弱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效果,严重危害经济健康发展,破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基础,加剧金融机构运营风险。
二、点滴行动,助力金融机构夯实打击洗钱犯罪首道防线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和维持业务关系过程中都有配合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义务,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准确、完整填报有关身份信息,如实提供与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交易目的、资金来源和用途有关的资料。
(一)自然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信息包括: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
(三)替他人办理业务时,需要出示他人和本人的身份证件;大额现金存取,要出示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到期更换后,及时通知金融机构更新信息。
(四)妥善保管好身份证件、账户、银行卡、密码、U盾和交易信息。
三、远离洗钱诱惑,警惕卷入犯罪漩涡
(一)警惕网络电信诈骗。随着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借助手机、固定电话、伪基站等通信工具和网络平台实施的非接触式诈骗犯罪迅速蔓延,网络电信诈骗已经成为对人民群众危害最大的新型犯罪。
(二)警惕“跑分平台”和各种APP暗藏洗钱陷阱。“跑分平台”将电信、网络、支付结算、社交软件融合,通过“水房”将赃款快速“拆箱”洗钱;“水房”向“卡农”“码农”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和银行卡、收付款二维码等作为洗钱工具;“卡农”“码农”为贪图小利,沦为洗钱犯罪帮凶。
(三)远离网络赌博。近年来,网络赌博因其犯罪成本低、空间跨度大、隐蔽性强、赌资交割快捷方便等特点,越来越被犯罪分子所青睐。
(四)远离虚拟货币交易。虚拟货币交易快捷方便、匿名性的特点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洗钱新手段和重要的跨境洗钱渠道。2021 年 9 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洗钱犯罪风险。
(五)远离地下钱庄。地下钱庄为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网络赌博、电信诈骗、黑社会组织、贪污腐败、恐怖融资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结算通道。单位和个人参与地下钱庄交易将受到行政处罚,涉嫌洗钱犯罪的将受到刑事制裁。
(六)警惕网络直播陷阱。观众通过支付宝、微信、网银等购买直播平台的各种兑换礼物对主播进行打赏,但网络直播平台对资金来源背景和真实去向无法监测,常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洗钱新通道。
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自我防护
刷单行为涉嫌违法,凡是需要先行充值或垫付资金的刷单行为都是诈骗;投资理财需谨慎,警惕虚假投资理财网站、APP;任何声称“无抵押、无资质要求、低利率、放款快”的网贷平台都有极大风险;接到自称电商、物流客服电话,务必到官方平台核实。
(一)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二)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账户和银行卡。
(三)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微信、支付宝账户和收付款二维码。
(四)不要随意暴露个人身份信息。
(五)不要利用信用卡套现。
(六)不要规避监管故意拆分和“伪现金”交易。
(七)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收款、提现和转账。
(八)不要贪图便宜收取不义之财。
(九)不要参与非法集资。
(十)不要参与非法传销。
五、主动举报洗钱犯罪活动,共筑打击洗钱犯罪钢铁长城
《反洗钱法》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涉嫌洗钱相关行为,可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举报,并在举报信封上注明“举报”字样。
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34信箱
收件单位: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
本文选编自:《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遏制预防洗钱犯罪》研究出版社2023.3 。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仅用于反洗钱宣传教育,其版权属于原作者。